1.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建设项目规划及建设工作。
2.构、建筑物的日常维修维护和大修计划的起草报批工作。
3.基础设施(含广场、桥梁、隧道、人行梯道、道路、围墙、给排水、座椅、站台、厕所等)的日常维修维护和大修计划的起草报批工作。
4.照明设施、电力设施和户外灯饰的维修维护,大修计划的起草报批工作。
5.负责园区水库水务管理、水库设施维护管理和大修计划的起草报批工作。
6.负责设施维护改造工程的业务和质量管理工作;按有关建筑、市政设施、道路照明设施、户外灯饰、水务等行业的标准、技术规范,进行专业设施的维修养护。
7.负责各展园的日常维修维护和大修计划的起草报批工作。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